陕西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防水
材料生产和应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建发[2004]101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城市建设公用事业公司),房管局,杨陵示范区土地建设管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省质监总站:
为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的生产和应用管理,实现《国家化学建材产业“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根据建设部、全国化学建材协调组《关于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和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科[2004]22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陕西省关于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和应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和应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筑防水工程是房屋建筑中的一项功能质量保证工程。近年来,我省同全国一样,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均有较大发展,建筑防水材料的品种和产量基本满足我省建设行业发展的需要。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全国化学建材协调组《关于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和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保证建筑防水工程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提高防水技术整体水平
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要注意按照GB18242—2000中“人工气候加速老化”的条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积极推广三元乙丙橡胶(硫化型)防水卷材(推广使用时应注意卷材与卷材及卷材与基层的粘结情况,要符合GB18173—2000及JC863—2000的有关要求)、聚氯乙烯防水卷材(Ⅱ型)等高分子防水卷材,推广应用聚合物水泥基(JS)防水涂料(应关注耐水性问题,耐水性检测要符合GB50108—2001中的有关要求)等环保型防水涂料,研究开发高档建筑密封材料、地下工程防水材料、城市桥梁工程防水材料、垃圾填埋场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用防水材料,增加中高档防水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实现防水材料产品系列化、配套化和应用技术系统化,提高我省建筑防水技术的整体水平。
二、限制、淘汰落后产品,规范防水工程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