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4]167号 2004年7月26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70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
反避税工作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障税收公平和监控管理税源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公司集团内部不按独立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问题日渐突出,反避税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各地国税部门要从维护国家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提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更新观念,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基础信息建设,建立适合实际的规范、快速、高效的反避税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反避税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三项工作虽各有侧重,但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交叉,都是对涉外企业实施有效管理、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重要手段。各地国税部门要通过税收管理资源的共享与优化,加强反避税与其它征管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大胆探索、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反避税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各市国税系统对反避税工作要统一集中在市局,实行专业化管理,负责涉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监控、关联企业申报、关联交易额认定、避税嫌疑户筛选、基础资料搜集整理、反避税工作调查、审计、谈判、调整等工作。二是规范反避税工作的具体操作。1、抓好选案关。各市国税系统要结合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评税和税务审计等方面的资料,认真分析企业历年生产经营状况和关联交易类型,并与同类企业的可比信息进行对比,增强选案的针对性,提高避税嫌疑户选案质量。2、抓好审计关。各市要严格按《规程》要求,综合分析企业提供的资料,准确定性、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真实合理性,积极寻找可比企业信息,全面加强对企业的职能(功能)分析、风险分析和财务分析,提高调查审计质量。3、抓好调整关。在充分收集和详细调查分析可比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对企业的调查审计情况、受控交易与非受控交易的差异及市场因素变化情况,结合各调整方法的不同特点和适用情况,合理确定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