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04]11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根据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我省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管理
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省建设厅按照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负责。其中:主项资质为铁道、水利、交通等方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有专业为铁道、水利、交通等方面项目经理的考核工作由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考核要点见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程序如下:
(一)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由省建设厅选定有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考前辅导,并组织统一考试。
(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考核由企业根据考核要点提供资料,属地管理的企业,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省直属企业、省建总公司及下属企业报省级主管厅局或省建总公司考核;中央在陕企业直接报省建设厅考核。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厅局、省建总公司考核后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将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统一报省建设厅。
三、考核证书颁发
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及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的,由省建设厅统一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