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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济南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调动和协调各方积极因素,进一步做好我市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济南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
  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全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情况;就留学人员来济工作和服务的相关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留学人员工作的沟通协作;指导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和为济服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市人事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计委、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经委、外经贸局、外办、侨办、高新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济南海关、中国济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等18个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人事局为联席会议组长单位,组长由市人事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分管留学人员工作的负责同志。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或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我市留学回国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我市留学回国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办法。
  对有关留学回国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联席会议组长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议题,经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二)联席会议结束后,就会议主要内容形成文字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联席会议组长单位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三)会议做出的决定,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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