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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
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卫科教字[2004]44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卫生局:
  临床医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临床医疗服务的质量。2004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明确提出“今后几年,要优先加强卫生应急、疾病控制、社区卫生、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建立规范的专科医师制度”。为更好地适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和准入制度,卫生部批准我局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参加试点的培训范围以2002年已经认可的19个培训基地为主,根据学科人才需求和医院的综合情况适当增加培训基地(详见附件)。2005年在完善培训基地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培训基地的认可工作,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列入培训试点的医院,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制定医院及试点学科的具体培训管理细则,组建相应的组织结构、师资力量等。
  三、各区县卫生局和有关单位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选送学员工作,因地制宜,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参与改革试点,为尽快全面推行试点奠定基础。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的改革,是涉及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深层次改革,目前尚在探索阶段,望在实施过程中锐意改革,大胆试验,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北京市卫生局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临床医师的职业素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和准入制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决定2004年进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的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试点目的
  通过在部分学科进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和准入管理的改革试点,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素质和水平,为逐步建立与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提供经验。随着试点的推广,使医学院校毕业并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生都能够平等地享有接受专业培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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