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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改造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改造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特殊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函》(渝精卫函[2004]6号)收悉。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需求,你院投资对早期干预病房进行了装修,添制了设施设备。根据你中心申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中心早期干预病房的床位费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不带卫生间)每床日 48元
  二、双人间(不带卫生间)每床日 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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