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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行业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加强建设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建设系统信用制度。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带头讲诚信,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建设系统各行业要针对各自的管理对象和特点,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强化建设企业的信用监管。要深入开展全系统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六、深化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试行)的通知》,规范建设行政审批行为。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审批事项和程序,清理行政审批收费。要加快研究建设行业的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集体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向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重点要抓好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受理、审查具体工作程序的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七、切实加强对建设系统改革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是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确定一个机构负责改革的统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建设系统各项改革的健康发展。
  要加强改革的政策指导,通过制定总体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操作思路,把改革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深入调查研究,随时把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拓展改革的实践。
  加强改革中的协调工作。建设系统的各项改革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落实有关政策中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改革的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改革中的协调工作。要加强改革成本的测算,将必要的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抓好改革典型的指导和经验交流工作。把抓改革典型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要方式,建设系统各行业、各类改革都要抓好对改革典型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在面上推广。要及时调整改革的力度,把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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