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
行业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有关局:
《河北省建设行业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厅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
河北省建设行业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现就全省建设系统经济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感
要进一步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两个纲领性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虚心与先进省市比较,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找出本行业、本部门在改革和发展上的存在的思想差距和工作差距,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以改革促发展的认识上来。
要进一步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解放思想,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要进一步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解放思想,着力解决好国有资产退出渠道不畅的问题,支持非国有经济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资产重组,关闭注销,兼并破产等多种形式,实现困难国有企业从市场退出。要进一步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解放思想,着力解决好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要求。要进一步在完善建设市场体系方面解放思想,着力解决好市场要素的有序流动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执法行为,杜绝市场运行和监管中的腐败现象,促进全省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建设行业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
要把股份制作为完善国有经济布局的主要实现途径。可采取重组、联合、兼并、合资、转让国有股权、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吸引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建设行业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减持国有股权。国有大中型优势企业可通过增资扩股、强强联合的方式,做大做强;效益不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可采取产权转让、出售拍卖、关闭破产等多种形式,加快国有资本的退出。到2006年,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市政公用各行业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占全行业经营性总资产的比例明显降低,经济结构布局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