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采块段内采探对比的储量变化情况(资源储量增减);
(四)矿区范围内生产勘探的储量情况;
(五)开采损失储量(含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
(六)矿石品位及矿石质量变化情况;
(七)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情况。
五、试点方法: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采矿权人编写并提交《福建省××县(市、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下简称《检测报告》)实施储量监督检查后,由具有管理权限(即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核(注)销其资源储量。
《检测报告》经国土资源部门核查并经有权管理部门依法核销后的资源储量,可作为采矿权申请、转让、价款评估或者注销的储量依据。
六、试点程序:
(一)采矿权人建立并完善生产台帐、储量台帐,组织矿山地质测量机构或者生产技术人员开展测量、绘制图件,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并提交《检测报告》;
(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试点企业进行核查:
1、听取企业介绍基本情况,包括开发现状、开拓方式、采矿方法、选矿工艺、开采技术条件等,着重介绍资源储量的变化情况;
2、查看有关资料、图件等;
3、对照图件、资料,到生产现场检查、核对;
4、向企业有关人员询问;
5、得出核查结论。
(三)核销资源储量。在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核查的基础上,按照“谁颁证(指采矿许可证),谁核销”的核销管理权限,对资源储量依法核销。
(四)国土资源部门编写试点工作总结。
七、试点步骤和时间安排:
永安煤业公司上京分公司柯坑、京东、后畲、小华、仙亭煤矿等5家矿山企业,试点步骤和时间安排按照《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核查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田国土资[2004]117号)执行;闽侯县罗桥金矿的试点步骤和时间安排,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但务必在2004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福清市南岭吉岚采石场、福建省南平市铌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下列步骤和时间开展试点:
(一)2004年8月—2004年11月30日。采矿权人以2004年8月1日为基准日,汇总生产台帐、储量台帐,工程进度实施测量,并按比例尺∶1000或者1∶2000绘制如下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