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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关于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关于开展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为了落实我局下发的《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实施方案》,尽快推进试点工作,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宣武区、崇文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八个区,每个区可以选送15名新毕业的医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试点培训,其余十个区县每个区县选送10名参加试点培训,其中3-5名参加全科培训,其余人员根据专业需求参加其它12个专业的培训。有专业和名额需要调整的区县,可与我局联系,我局将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二、报名时间
  在2004年9月10日前将参加试点培训人员的名单和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报到我局。
  三、经费
  选送单位提供培训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培训医院为培训人员提供相应的补贴;我局提供培训费,并对选送人员的区县和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此文转发所辖区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各级单位,(除市直属医疗单位及部队、部属医院)并做好本辖区的报名选送工作,积极参与试点,推进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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