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为交易各方主体及驻场部门提供高效的网络化办公系统。
6、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和考核。
8、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9、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10、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形成档案,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11、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驻场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实施社会公示制度,抓好督办整改工作。
12、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不乱收费,不随意减免费用。
13、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从以上工作职责来看,有形建筑市场是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合法的、唯一的交易场所,而交易中心是这个场所的管理机构,既不是企业,也不是中介机构,是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其特有的服务职能是其他组织和中介机构不可替代的,是以为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招投标行为提供服务为主,并具有一定管理、协调职能的事业单位。
(四)从全国各地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一个城市将有形建筑市场定性为中介机构
据调研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28个地级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占地级以上城市总数的97.04%。一些工程数量较多、投资规模较大的县级市,也因地制宜的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从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国已建的有形建筑市场,特别是19个副省级城市的有形建筑市场都是事业单位,没有一个城市将有形建筑市场定性为中介机构或企业。如重庆市一度将交易中心改名为重庆市建筑工程交易所,定性为企业,在运作不到两年后,现已重新更名为交易中心,改为事业单位。现在大多数城市不断加大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力度,扩大有形市场的覆盖面、扩大场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增加人员编制。如广州交易中心定为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85人,内设7个部门,有形建筑市场的面积扩大到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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