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省局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行政许可工作管理的要求,省局制定了《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

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称《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行政许可工作管理的要求,结合广东省林业局(以下称“省林业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并对行政许可行为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实施林业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受理、送达与审查决定分开”的工作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办理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林业许可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条 省林业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除此之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法人或公民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省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以下称“管理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