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城市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继续贯彻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化步伐,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确保全年城市化发展各项目标的完成。要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和审批,按照《自治区城镇化体系规划》、《自治区城市化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性、系统性、超前性,抓紧编制完成五个地级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规划,确保城镇健康有序发展。要继续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继续推进大银川建设,加快城市新区和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公共卫生和文化体育设施,尽快发挥水系和湖泊湿地的生态景观功能,增强城市魅力。要抓住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利契机,加大城市道路、通讯、供水供热、集污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步伐,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发展质量。要加强小城市建设,加大全区重点示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宅示范点建设的力度。要保持适度的投资开发规模,改善住宅供应结构,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比例,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要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拆迁、征地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好拆迁户的安置补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抓好“明珠杯”竞赛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竞赛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五)切实搞好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法律、政策和经济手段适时适度进行调节,保证经济平稳运行。加大综合协调力度,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搞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料的供需衔接。按照“保大压小、扶优限劣”的原则,加强煤炭、发电、电网企业间的协调,保障煤电供应。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煤矿生产、发电和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力争多发电、多供电;统筹安排好电力供应,实行科学限电和分时电价、季节电价,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用电需求。加快在建电厂工程进度,争取尽早投资发电。积极协调铁路部门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合理配置铁路运力,努力保证重要工业品和重点出口产品的外运。切实加强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协调好货源供应和储备调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粮食等方面的节约和综合利用。
(六)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要确保今年自治区疾病防治控制22个项目年内全部建成,尽快形成全区疾病防治控制体系。抓好自治区传染病医院、4市紧急救援中心和4市6县传染病区项目的建设,年内基本形成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医疗救治体系。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强西部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国债项目的争取工作。要争取年内完成中小学二期危房改造第一批65个学校项目。启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加快山区“普九”进度,抓好“少生快富工程”的组织实施。抓紧农民工跨地区就业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加快自治区和吴忠市、固原市等劳动力市场建设进度。认真组织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项目的上报。加快自治区博物馆、图书馆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发展房地产、电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观光旅游等第三产业,以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大力发展物流配置、金融保险、产品推介营销、员工培训,以及信息、法律、技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加城市就业,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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