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
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04]16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关于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对改进政权机关施政行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的社会民主政治建设。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继续做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4)2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奋斗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法制型、廉洁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实现我市率先步入小康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政务公开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和提高乡镇和区(县)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全面推开全市政府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突出抓好各级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