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4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4]108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地税机关依法行政,省局经研究决定,2004年继续开展全省地方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紧密围绕全省地税工作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基层税收执法水平。
二、检查内容
2004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为:《
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实施情况;基层税收征收管理情况。检查以2003年以来的税收执法情况为重点,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主要内容是:
(一)对各级地税部门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检查,重点是:
1、是否认真组织《
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是否在办税场所公布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3、是否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通知要求,明确指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者设置固定窗口,统一负责税务行政许可的受理和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的送达工作,并按照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及时调整工作流程;
4、实施税务
行政许可法的程序是否合法;
5、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6、对各地自行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按省局的要求做好清理工作;
7、对总局和省局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认真贯彻落实。
(二)对各级地税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的检查,重点是:
1、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2、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