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赣国土资发[2004]15号)
各设区市、县(区、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局、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精神,厅决定加强我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紧编制设区市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
为规范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行为,防止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无序发展,各设区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都必须按照江西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编制本行政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于2004年12月底前报省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报省厅信息办备案。今后各设区市国土资源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方案,必须报省厅信息办备案。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
为加快我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节省投资、少走弯路,实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信息系统上下连通和信息共享,厅决定统一开发我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各设区市、县(区、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局、矿管局)不得重复建设。
三、开展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试点
为了使我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有序并顺利进行,厅决定在吉安市国土资源局、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和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上栗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全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试点工作。应用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政务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总结市、县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广。
四、加快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络建设
网络是信息化的基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关于网络建设的要求和国土资源网络建设规范,加快本单位的局域网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局域网都要建立物理隔离的内网和外网,内网直接与江西省核心政务网相连,外网通过江西省政务专网与国际互联网相连,但外网与国际互联网之间必须逻辑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