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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税局关于运用税收手段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关于运用税收手段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着眼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更好地支持、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的关键所在。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全面实施,我省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方面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需要解决难点问题,寻求新的突破;另一方面,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省要谋求在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期实现加快发展,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在未来两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成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为目标,体现出拍卖出售、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和租赁购买等多种改组改制形式同时推进,大量企业改组改制工作集中展开的两大特点。大量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改组改制形式集中在两三年时间内进行改革重组,对税务部门落实政策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税收法制的角度出发,认真谋划和开展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积极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坚。
  二、贯彻落实政策,提供高质量的政策服务
  近年来,国家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出台了若干税收政策,内容涵盖企业资产评估、股权投资、分立合并以及人员安置等多个方面和环节,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落实这些税收政策是税务部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改制改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一是税务机关本身要加强政策的学习研究,使税务干部深入理解、准确掌握政策原义和执行尺度;二是加强政策的普遍宣传。各级税务机关要将省局印制的《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免费发送给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发放时要列出具体名单,确保发放到位。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召开改制改组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政策宣传辅导大会,集中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讲解;三是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政策咨询和辅导。由于企业改组改制形式多种多样,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情况、所要实现的目标任务又各有不同,税务机关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开展个性化的政策咨询和辅导,确定企业具体适用的税收政策,使改制企业能够准确测算不同改组改制方案的税收负担水平,并以此作为选择和调整改组改制方案的参考;四是注意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其他涉税问题,对目前政策不能解决又确有必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三、积极主动工作,提供全过程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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