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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予案》的通知

  1.4 适用范围
 
 一、在本省境内从事城镇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在本省境内已投入运行和城镇燃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2.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1.1 省建设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陕西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陕西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省建设厅厅长 李子青
  副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张恒亮
  组 员: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杨庆福
  办公室主任 张宏博
  监察室主任 姚宽一
  法规处处长 高晓琳
  城市燃气管理指导中心主任 何清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城建处,主任由建设厅城建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担任。下设协调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各组组长分别由建设厅城建处、省城市燃气指导中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当发生城镇燃气安全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高低递补。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解决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接应急抢险预案有效地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地做出相应的重大决策。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重大城镇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3)协调组职责: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建设部报告;协调各处、室、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单位进行救援工作。
  (4)专家组职责:迅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实事求是,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科学地、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提供抢险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其它所需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和受灾群众的安置,联系有关部门提供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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