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面启动新一轮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新一轮村镇规划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村镇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对新一轮村镇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镇规划的指导思想
村镇规划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新一轮村镇规划工作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讲求实效,逐步推进。实现村镇规划编制的两个转变,即从重确定开发建设项目转向重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明确空间管制要求,从重确定性质、规模、功能定位转向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以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规划的任务
村镇规划包括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镇区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应根据批准的建设规划进行编制也可与建设规划同时编制。建制镇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集镇规划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编制。规划编制和管理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划分,分别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
国家和省定重点镇建设规划2004年完成40%,2005年全部完成;
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五年内完成,每年完成20%以上;村庄建设规划要突出重点,抓好试点,逐步完善。
主要街区、重点地段都要编制详细规划。
三、村镇规划的重点
村镇规划的重点应向合理利用资源、明确空间管制、控制合理容量、确定科学建设标准转变。对村镇的远景发展概念、发展战略及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等编制规划大纲,以科学把握村镇未来的长远布局形态和正确的发展理念,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将涉及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用地、历史文化和自编制规划大纲,以科学把握村镇未来的长远布局形态和正确的发展理念,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将涉及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用地、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防灾工程和近期建设等重要内容,明确为强制性内容,实行严格控制。对其他内容可以只提出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增加村镇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加强村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应结合村镇发展条件的变化,根据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原则,以及国学引导近期的城镇化发展和各项建设的合理布局。各市村镇主管部门还应积极开展年度建设规划的编制,提高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村镇规划对当前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
四、村镇规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