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家重点
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检查和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吉建城[2004]43号)
“八大部”—净月潭、松花湖、防川、仙景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做好2004年度开展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检查和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4]1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做好准备,迎接省和国家的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厅提出如下要求:
一、这次综合整治检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九部委《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和建设部《
关于开展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03]12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良好形象的一次重要机会。各风景名胜区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强化管理,全面自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全面动员,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切实认真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情况评分表》中列出的五个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省厅在检查时,还要对景区内的游乐设施、游览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三、工作进度与计划安排
(一)9月17日前,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组织开展综合整治检查工作,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照片、光盘一套,并向省建设厅提出书面报告。
(二)9月20日至30日,省建设厅组织有关园林绿化、规划方面的人员对四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分别进行检查,10月20日前,省厅将全省风景名胜区自查报告、各风景名胜区评分表和表彰推荐表上报国家建设部。
(三)10月下旬至11月10日,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做好迎接建设部的抽查工作。
(四)按照部里的要求,各风景名胜区没有建立监管信息系统的,要抓紧时间建立,人员、资金、设备要求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