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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农村职业学校和普通初级中学举办“职业教育分流班”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分流形式。
  一是在校内办“职业教育分流班”。有条件的普通初级中学依靠学校自身的力量,利用学校的农业基地,举办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学生致富需要的适用技术专业分流班;
  二是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农广校等)或职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职业教育分流班,初中学校负责文化课教学,职业学校负责专业技术课教学和学生实习,学生管理实行双学籍,以初中管理为主。
  四、关于“职业教育分流班”的专业设置、课程和教材的安排
  (一)专业设置。
  “职业教育分流班”的专业设置,由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国家制定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专业设置标准和职业分类要求,结合自治区农村实际,从适合农村经济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急需的专业中选择确定,并提出“职业教育分流班的指导性专业参考目录”。今后,凡是举办“职业教育分流班”必须从“指导性专业参考目录”中选择开设适合本地农村经济建设需要的专业。在“指导性专业参考目录”中暂时还没有列入,但本地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急需开设的一些新型专业,必须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课程设置。
  “职业教育分流班”的课程设置坚持基础文化课与职业技术课并重的原则。
  基础文化课科目定为4—5门,主要为:语文、汉语、数学、政治。根据开设专业的需要可增设物理、化学或生物。
  专业或职业技术课按专业的要求开设科目。
  基础文化课与专业课的课时比定为4∶6;其中专业课与专业实习定为1∶1。
  (三)教材要求。
  教材的选用应灵活多样。自治区将加快教材建设,积极推荐适合“职业教育分流班”教育教学使用的专业教材。并同时加强统一同一专业教材的使用和管理,以便开展对分流教育质量的考核。各地可以结合本地经济、生产和乡(镇)企业发展的实际自编乡土和补充教材。
  (四)教学基本要求。
  无论是基础文化课还是专业的职业技术课教学,都应侧重培养学生形成以下三个方面素质:一是正确的人才观和职业观,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思想观念;二是与农村生产发展相适应的文化知识,包括基础文化知识和农村基本实用知识;三是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精神,掌握一至二项农村实用技术。
  五、关于“职业教育分流班”的师资
  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事业心较强、一专多能、较为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搞好“职业教育分流班”的关键。因此,在起步阶段,可通过以下途径努力解决师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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