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负责协调管理本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管理、监督知识产权、专利成果转化资金。
  (四)负责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五)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和专利许可贸易中的有关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管理、监督专利发展基金,组织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
  (六)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市的专利信息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专利统计。
  (七)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涉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科技局和上级知识产权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知识产权局设3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人事、财务、信息、调研、宣传、机要、信访、保密、档案、督办、会务及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管理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
  (二)法律事务处
  负责研究制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方面的地方法规,对全市贯彻执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全市经济、科技工作的开展,研究制订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工作的政策、行业规章并贯彻实施;处理、调解专利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专利纠纷的处理、调解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工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专利纠纷案件提供鉴定意见。
  (三)专利实施处
  编制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筹集、管理、监督专利发展基金,组织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和专利许可贸易中的有关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管理专利技术市场、组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指导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系统人员培训;管理专利统计工作;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涉外交流与合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知识产权局配事业编制24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领导职数配局长1人,副局长2人(正处级);处长3人,副处长3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