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六)培训管理处
  负责制定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修理人员、运输服务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行业专业知识培训、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工作。
  (七)县乡公路管理处
  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立项、计划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监督工程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
  (八)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宣传、统战、对台、侨务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交通局配行政编制46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机关编制总额56人。领导职数配局长1人,副局长4人;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人(副局级);处长10人(含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1人),副处长9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属事业单位调整
  (一)撤销济南市运输管理处(港航监督处),组建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局级事业单位。
  (二)济南市公路管理局由县级改为副局级事业单位,由交通局管理。
  (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不再挂县乡公路管理处牌子。
  (四)撤销市交通行业培训管理处。
  (五)撤销309国道收费处。

  附件1:

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撤销济南市运输管理处(港航监督处),组建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局级事业单位,由市交通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和水上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市实际拟订具体实施细则;研究起草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和水上安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客、货运输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工作;负责行业宏观调控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