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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
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审核、申报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核、申报新建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
  (四)审核、申报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计划和内部资料性图书;审核、申报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页码等项目的变更;审核、申报新建书报刊印刷企业;负责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批销书刊的样本审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业、音像出版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禁出版物和违法违规活动。
  (六)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七)负责全市的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八)负责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扫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监督执行出版物质量标准;负责新闻出版业专业人员的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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