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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研究制订全市对外技术贸易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并协调实施有关鼓励技术进出口政策;协调处理全市技术进出口、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项目,归口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技术、引进技术再出口业务;指导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五)外商投资管理处
  拟订和实施有关外商投资的管理、服务规章;负责境外在我市设立企业和在我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报及协调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的情况调度工作;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中外双方在合作中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中外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对外招商处
  负责编制全市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战略;协调处理改善投资环境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境外的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全市外资企业管理工作。
  (七)对外经济合作处
  研究制订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境外市场开发,规范境外企业经营秩序;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申报及外派劳务人员的协调管理,指导我市外派劳务的教育培训;负责协调政府间双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国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无偿援助项目的实施。
  (八)口岸管理办公室
  负责口岸现场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口岸单位间发生的有关争议;编制口岸开放、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申报工作;平衡口岸外贸运输计划,负责口岸进出口贸易通关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合理引导辖区内及周边地区进出口贸易货源的集疏分流。
  (九)开发区管理处
  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级开发区设立的申报工作;研究分析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发展运行情况,提出有关应对措施与建议;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割陌、人事、宣传及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审查;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考)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离退休割陌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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