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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农用生产资料需求计划;拟订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农业综合开发。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对外合作处)
  负责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督执行农业标准,参与制定并实施主管产业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协调组织农产品展览、展销工作;综合农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认证与开发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
  (六)生产指导处(蔬菜办公室)
  研究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提出季节性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农作物新品种初审推荐和种子资源管理工作;指导种子、化肥等备荒物资的储备、调拨;负责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七)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研究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四荒”资源开发工作。
  (八)生态农业处
  拟订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环境保护与监测,发展生态农业;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工作。
  (九)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参与编制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及措施。组织实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指导全市农机管理、安全监理、修配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及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和救灾柴油、补贴资金及农机田间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的分配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
  (十)渔业管理办公室(渔政处)
  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渔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指导全市水产品加工、流通;负责水产统计工作;负责渔政管理工作和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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