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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根据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法定工作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张贴市政府征地公告,对拟征(占)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登记和测算,拟制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与被征地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五)负责向被征(占)土地单位送达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参加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会,并对土地征用、征收的有关内容作出说明。
  (六)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后的拆迁、安置工作。
  (七)受委托具体承担国家、省、市投资立项的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八)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征地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内勤、统计、信息、信访、保密、保卫、重要事项督办、会议组织和后勤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上缴和兑付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和划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菜地开发基金、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补偿安置费、征地管理费、征地服务费。
  (二)征地一处
  (三)征地二处
  (四)征地三处
  (五)征地四处
  以上四个处受委托分别负责指定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作。  
  (六)土地整理处
  受委托具体承担国家、省、市投资立项的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建立我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和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并规范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征地办公室配事业编制60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5人)。领导职数配主任(副局级)1人,副主任(正处级)2人;处长6人,副处长6人。

  附件2:

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更名为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局级事业单位,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市区国有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及土地交易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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