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与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对全市工业实施行业指导与管理;宏观管理和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研究制订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推动大企业大集团发展。
(五)贯彻执行国家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宏观指导和扶持;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处理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拟订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
(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行政管理;研究起草全市电力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编制和实施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八)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指导工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工作;组织制订全市工业企业国际化经营规划;指导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
(九)参与制订全市运输、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联合运输。
(十)负责规范和维护本市辖区内的油区秩序;协调处理油区的工农关系。
(十一)指导各县(市)、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委设15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局。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管理、保密和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财务、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研究草拟工业领域综合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参与审核有关行业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工业系统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总调度室(副局级)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制订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短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行业和企业的生产情况调度,制订总量控制目标;负责跟踪监测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测生产效益情况,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协调企业生产能源供应,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大型企业、重点集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产业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