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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编制按实际情况单独核定。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明确为全额预算管理局级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不再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的行政审批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三)具体组织“一站式”服务的实施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受理投诉,查处违规审批行为。
  (四)负责协调市政府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之间、进驻中心的部门之间、中心窗口与后方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府批准的有关部门单设集中审批场所的行政审批行为。
  (六)负责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3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使用等文秘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协调年度预算、财务等工作,负责安全、车辆、卫生、接待来访等工作。
  (二)调研处
  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规划和方案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文字、简报、信息、宣传等工作。
  (三)督查处
  负责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对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查处,负责办理审批事项的统计和机房的管理维护,负责审批大厅工作人员的考勤、查岗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事业编制20人(含工勤人员编制2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人;处长3人,副处长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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