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培育和发展粮油市场,指导全市粮油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八)组织、协调全市粮食系统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监督管理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油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财务、督查、信息、宣传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调控监督处
编制全市粮食收支总量平衡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粮食应急预警体系,制订粮食应急预案;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驻区军队粮油供应、军供中心的管理;组织粮食产、购、需的调查分析。
(三)计划储备处
负责制订地方储备粮收购、抛售、轮换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制订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油商品流转、地方储备综合统计;负责全市缺粮农民和灾区缺粮群众调查,安排粮食供应。
(四)市场供应管理处
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和非国有粮食经营者粮食经营量的报表统计;对非国有粮食经营者执行最高和最低粮食库存量的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国家粮油流通政策的落实;负责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国家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粮油供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市场。
(五)行业管理处
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企业生产经营、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统计和信息管理;协调指导粮食企业的改革改制;组织协调粮油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管理粮油商品质量、计量标准;组织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流;负责粮油应急预案启动时,指定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安排与调度。
(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侨务、对台、干部培训等工作;指导粮食经济学会和粮食行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