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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
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及综合性材料。
  (二)参与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三)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运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调查研究室设4个职能处。
  1.综合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报告等重要文稿和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审修,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管理。
  2.城建调研处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市政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审修。
  3.经济调研处
  负责全市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外经贸、财税、金融、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4.社会调研处
  负责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社会保障、政法、民族、宗教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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