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增长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和办法。
(六)教育培训处
研究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政策、规定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市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经费的预算、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负责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并办理有关报批手续;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两院院士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
(八)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订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和规定,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人事争议仲裁处
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处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劳动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参与处理与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十)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全市转业军官的分配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和自主择业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发展规划处
负责研究拟订人才强市战略和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促进全市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制定全市人才流动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和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
济南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局电子政务及人事与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事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的衔接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