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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事局、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五)审核管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管理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管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审核管理全市县(市)、乡镇的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六)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及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管理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统一管理市直各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14个职能处(室)及市外国专家局(副局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全局性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和编办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安全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研究拟订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全市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法规建设规划,负责综合性法规的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综合管理人事宣传、信息和人事刊物的编发工作;综合研究、协调事业单位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承办复议应诉事项。
  (三)录用调配处
  研究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回避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聘(录)用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干部调配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派遣和回国留学人员的安置调整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领馆选派、培训工勤服务人员的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处
  研究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和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考核、辞职辞退工作。
  (五)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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