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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并负责落实。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制。
  (五)监督检查城市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
  (六)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
  (七)搞好防空地下室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平时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八)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指导工作。
  (九)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
  (十)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宣传教育。
  (十一)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协调、参与城市化学事故和城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
  (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中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及其他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组织人事处)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研究拟订地方性人防建设法规及规章;负责文秘、财务、档案、信息、保密、保卫、会务、信访、政务监督及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指挥通信处
  制定人防组织指挥建设和通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我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防核化科学研究、城市核化事故预防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初级中学“人防知识”教育工作;指导主要防护目标制定防护方案;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指导人防通信站的建设和指挥通信、警报通信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三)工程管理处
  负责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战术技术要求规范、规定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论证、立项、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协调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和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加固改革、维护管理、综合统计、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和报废、拆除管理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专业培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定额与造价审计,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工作。
  (四)综合计划处(平战结合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及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人防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人防建设资金的筹措及管理。编制全市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及附属设施资源和其他地下空间平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人防工程的安全、防火、防汛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各项任务指标,并组织考核检查落实;负责平战结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平战结合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及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平战结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训、消防培训。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配行政编制20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机关编制总额25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总工程师1人(副局级);处长4人,副处长3人。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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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872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
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及综合性材料。
  (二)参与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三)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运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调查研究室设4个职能处。
  1.综合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报告等重要文稿和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审修,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管理。
  2.城建调研处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市政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审修。
  3.经济调研处
  负责全市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外经贸、财税、金融、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4.社会调研处
  负责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社会保障、政法、民族、宗教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调查研究室配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机关编制总额30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4人;处长4人,副处长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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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868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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