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拟订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各县(市)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参与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负责全市劳动仲裁员的聘任工作。
  (五)养老和失业保险处
  研究提出全市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率;拟订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养老、失业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
  (六)医疗生育保险处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使用办法和政策。
  (七)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办法、养老金待遇标准和给付条件;拟订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运营;拟订全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企业工伤保险基本政策;指导各县(市)、区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工伤保险费率和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监督;拟订促进企业工伤预防、职业康复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企业的工伤认定工作,保存工伤档案。
  (九)财务审计处
  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基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负责机关财务和其他各项专项经费的监督、审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十)监督监察处
  拟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规范,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检查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