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入“1346”行动计划的项目,要更多地运用市场的办法,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要充分利用国家的产业政策,力争具备条件的大项目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同时要充分利用我市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多地吸引境外和市外资金。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改进服务体系,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凡是能够由社会资本承担的投资项目,都应放手让社会资本参与经营。要重视现有企业的作用,强力推动现有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资合作。要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在努力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的同时抓住国家发展资本市场的机遇,充分利用直接融资渠道,筹措更多的资金,加大对“1346”行动计划项目的投入。
四、加大投入,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增加项目储备,提高项目成功率,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前提。对规划的项目,都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重大项目前期要做到预可研报告。要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市政府除每年已安排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外,对重大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各县区、各部门都要根据各合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以适应项目建设的需要。
五、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1346”行动计划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主动适应职能转变的要求,把政府管理职能的重点,转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上来。要围绕“1346”行动计划,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把本职工作与买施“1346”行动计划的全局有机统一起来,改进工作作风,热情提供服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形成推进“1346”行动计划的整体合力。要正确处理政府推动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努力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1346”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各主管部门和企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经验,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推动“1346”行动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企业投资监管体系。规划、环保、国土资源、技监、工商、安全生产等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对项目建设中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