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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科办发[2004]41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了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实施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根据省科教领导小组关于“由省科技厅牵头,财政厅、计委(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参加,组成工作机构,提出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编制《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的精神,并报请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成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
  二、职责:制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向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定期汇报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进展情况。
  三、人员组成:
  组长:唐俊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成员:姜 锋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党禹州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魏增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学谦 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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