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的通知

  2、规范建筑劳务用工,放手发展建筑劳务企业,通过资质管理,加强对农民工队伍的管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研究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治本之策,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
  (二)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1、监督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情况,规范拆迁行为,预防因拆迁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指导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3、指导事发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及时调解矛盾,控制事态,拿出妥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三)城市建设处
  1、指导事发地区城建系统制定加强防范、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
  2、指导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发地区城建系统开展供水、燃气、热力和道路、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抢修、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指导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园林、风景名胜区事发区域内进行游人的疏散防护、迁安避险和景区设施的应急抢修、排险和恢复正常秩序等工作。
  (四)办公室
  1、认真做好厅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保持与建设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2、根据情况判定突发事件的规模,请示是否启动建设厅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协调厅机关各处和厅直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3、利用城建档案等基础资料,为建设工程,市政设施等排险、检修、应急维护加固等工作服务。
  4、负责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人事处
  1、结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日常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教育,组织落实厅系统干部职工形势政策教育,增强抵制备种错误思潮和消极思想侵蚀的能力,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全局观念。
  2、会同省建筑劳保统筹管理办公室,指导各市建筑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做好全省建设系统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1、认真组织落实厅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