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
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的意见
(豫劳社就业[2004]27号 2004年9月14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以下简称“新三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进“新三化”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把握“新三化”的内涵是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就业服务“新三化”是就业服务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其核心理念和基本要求就是人本服务,也就是就业服务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把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作为就业服务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立人本服务的理念。
二、做好规划。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河南省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的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厅。同时处理好“新三化”与“老三化”的关系,搞好衔接。没有达到“老三化”要求的要抓紧完善,同时按照“新三化”的要求,明确目标,加快进程,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已经达到“老三化”要求或此前已列入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推进试点城市的,应将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工作作为试点内容,率先试点。
三、突出重点。各地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街道社区平台、就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完善业务流程,拓展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宗旨,工作中突出主动性、针对性,做到贴心、诚信、高效,要把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就业服务工作的标准。年底前,每个省辖市都要结合充分就业社区和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建立3个以上的样板社区;各地年内要推出至少一项人本服务的具体措施。
四、加强领导。各地要将“新三化”作为强化就业服务的重要措施和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手段,与其他各项促进就业措施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新三化”,通过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