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乙级以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4]445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和我厅的工作安排,现就2004年度受理乙级以下(含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设立、定级、升级、增项)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04年10月25日至29日。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大院省煤炭大楼十楼,电话:83181730。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应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收齐并核实原件后统一报送我厅。省直企业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我厅。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采用网上申请和审批与纸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方法。并按规定统一使用建设部开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软件(由省建设监理协会代购)。
附件: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样式)(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清单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在申请表第1页后面;
二、附件材料
(一)综合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全部内容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管理制度;
5、企业最近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和验资报告;
6、法定代表人资料(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7、企业经理资料(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8、技术负责人资料(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