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促进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相结合。
要把节水、节地和建筑节能技术做为发展重点,在项目立项、政策、资金、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采取各种措施,通过自主创新、技术引进等,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大力研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与设备(包括洁净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先进的供热制冷和节水技术与设备。组织污水回用,垃圾资源化和建筑节能工程的技术示范,并对示范的成果进行有效的扩散。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推广限制淘汰技术目录、技术公告等要求,推广先进高效的资源节约技术与产品限制,淘汰高资源消耗的落后技术与产品,提高全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水平。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我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
(一)强化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把好资源有效利用关
1、充分发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城镇发展和区域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的调控作用,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统筹区域空间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省域内各城市协调发展。按照节约资源的要求,科学确定开发管制区划,对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等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开发的地区,落实保护和控制开发的标准及措施。结合实施城市化战略,协调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建设发展的矛盾。小城镇建设坚持突出重点,不搞遍地开花。
2、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加强城市规划技术审查,在确保城市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从严掌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标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要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搞好产业布局,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妥善解决好城市快速发展和建设用地不足的矛盾。城市建设用地要尽可能利用非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防止大搞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宽马路、大广场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建规(2004)29号)精神,新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把道路红线宽度和广场面积作为一项强制性限制指标,严格控制违反规划要求的超标准道路和游憩集会广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