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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四个坚决纠正”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
关于“四个坚决纠正”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136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以下简称“四个坚决纠正”)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做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监察厅《关于“四个坚决纠正”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四个坚决纠正”的工作方案


  “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今年整治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四个坚决纠正”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一)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认真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依法按规划征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切实解决征地农民的“三无”问题和生活困难。明年6月底前,兑现拖欠农民征地费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从今年下半年起,做到不发生新的拖欠,不发生压低征地费的问题。
  (二)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坚决不搞超越地方财力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形象工程”,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违规拆迁行为,切实解决补偿安置不合理、补偿金不到位的问题。对于过去遗留的补偿安置不合理、补偿金不到位的问题,明年6月底前要基本解决完。从今年下半年起,做到不再发生新的补偿安置不合理、补偿金不到位的问题。
  (三)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今年底前要严肃查处和纠正在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和低估、贱卖、暗箱操作、自卖自买,以及在职工安置、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安置标准方面打折扣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案件。同时,从今年下半年起杜绝发生新的侵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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