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3月25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25日)废止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4]1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厅制定《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广东省财政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省内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规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
第二章 确定采购方式
第四条 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依照下列情形确定具体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