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2004年8月23日,建设部颁布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部长令,下简称《审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审查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与审查方式进行管理,取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进行政策性审查、委托和审查批准的管理方式,转变为建设单位直接送交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的依据(示范文本及表格附后)。
二、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网暂停使用,省建设厅信息中心正在修改升级,待完成升级后,再正式通知启用。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对照建设部《审查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做好重新资质认定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自律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审查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审查质量,并按统一范本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出具审查合格书,做好审查记录和审查资料的存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