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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京药监械[2004]39号)


各分局:
  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2版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之后,又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为了方便大家查阅使用,现将国家局的历次发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知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各分局在受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进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登记时,应按照调整后的产品类别执行;
  二、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如果注册产品管理类别已发生改变,各分局应告知企业按照国家局新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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