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五十四条规定,结合税收征管实际,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或个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及有关涉税事项进行审核评析。审核评析适当采用约谈、举证或实地调查等形式,请你单位(个人)给予配合。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纳税评估结论书
根据 报送的对 的纳税评估报告及相关工作底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评估疑点问题
… … …
二、稽核确认情况
… … …
三、处理意见
… … …
批准人(签字):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税务稽查案件移送清册(一)
市局:
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计划及要求,我局对下列纳税人申报及相关涉税情况实施了纳税评估,经审核分析、稽核确认等必要程序,尚有疑点问题。现确定为待查对象并上报你局。
附件:各评估对象的《纳税评估结论书》
主管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附件:
各评估对象的《纳税评估结论书》
序号 税务管理码 纳税人名称 移送问题及理由
1
2
3
4
…
附件七:
税务稽查案件移送清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