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
运输业及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工本费的复函
(粤价函[2004]507号)
省地税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粤地税函[2004]335号)、《关于申请核定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工本费的函》(粤地税函[2004]414号)悉。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工本费为0.55元/套。
二、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工本费为手工版10.30元/本( 25套)、电脑版0.4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