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卫剑行动
(香肠等肉制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卫法监[2004]7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香肠、香肚、肉松等肉制品使用、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4年度全省卫生监督抽检与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卫法监[2004]11号),结合正在进行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自今年10月起至2005年1月期间在全省组织对香肠、香肚、肉松等肉制品使用、生产经营情况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简称“卫剑”行动)。现将“卫剑”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卫剑”行动将作为我省今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好此项行动。
二、在行动过程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公安、工商、农林、药监、城管等部门沟通配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三、全省各市、县(市、区)卫生部门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采取统一行动,上下联动。
各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情况,按方案的要求报省卫生监督所进行汇总。“卫剑”行动结束后,各地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结果,全省“卫剑”行动结果由省卫生厅集中对社会公布。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卫生问题要及时报告。
江苏省卫生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卫剑”行动方案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省卫生厅行动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尽的行动计划。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一)调查对象
各市、县(市、区)辖区内集中使用、加工、销售香肠等肉制品的宾馆、饭店、酒楼、食堂以及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生产企业(点)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