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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第96届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第96届
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
(穗价〔2004〕209号)


各有关旅业企业:
  为稳定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经市政府同意,继续对第96届广交会期间旅业房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星级宾馆标准双人房房价最高限价维持在上届广交会的价格水平,具体为:五星级宾馆1690元,四星级宾馆1300元,三星级宾馆772元,二星级宾馆429元。上述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高级(豪华)双人房可在标准双人房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凡未评定星级的宾馆,标准双人房原则上按二星级宾馆最高限价标准执行。个别档次较高,需提高房价标准的,由企业提出,报市旅游局审核,我局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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