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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国有(集体)企业派驻帮助改革改制指导组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国有(集体)
企业派驻帮助改革改制指导组的通知
(济政发[200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市政府确定向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派驻改革改制指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国有(集体)企业派驻改革改制指导组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改革力度不大、竞争性领域国有资产比例偏高、企业内部机制不活、竞争力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工资和医疗费,既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又隐藏着许多不稳定因素。通过分期分批地向国有(集体)企业派驻帮助改革改制指导组,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互相配合,推动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指导组的人员组成
  从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160名责任心强、熟悉政策、业务精干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根据企业规模和工作量,由3-5人组成一个小组进驻企业。首批40户国有(集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的抽调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10月15日前完成工作培训后进驻企业开展工作。
  三、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指导组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企业研究制定改革改制方案,报市国资委批准后实施。
  (二)努力做好稳定工作。注意倾听企业职工意见,深入了解职工反映问题,认真梳理、化解各种矛盾。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派驻指导组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派驻帮助企业改革改制指导组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为保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协调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搞好指导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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